湖南发湘“1号文件”落实减负 不得强征农业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11:2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三湘都市报3月15日讯(记者文华 实习生唐小花 邢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今日联合发布“湘办发[2004]1号”文件,要求各地切实抓好各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改进干部作风,严禁非农业税征收人员向农民收取税款,严禁采取扣人、扒粮、搬物、牵牲口等行为强行收取农业税,严禁在征收农业税时强行收取其他费用。 “1号文件”要求我省今年的农民减负工作要确保全面实现“村村减负,户户受益”
此外,一系列涉农政策将出台。今年我省不再向农民直接收取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在去年基础上下调一个百分点;粮食直补资金要切实补到农民手中。 相关专题:中央一号文件重视解决“三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