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我们应站在国家及香港利益的立场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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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13:44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4月1日电 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昨天在立法会上,针对站在“香港立场上”的说法,严正回答“我们应站在国家及香港利益的立场上”。 昨天,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出席立法会特别会议,汇报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会面的情况。曾荫权指出,《基本法》附件中清楚列明,如果要对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进行修改,必须得到特首及三分之二立法会议员的同意,以及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及备案
曾荫权严肃强调:“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这十二个字是我及我的同事的座右铭,我每呼一口气都记着。”对于个别议员片面强调“站在香港的立场”,曾荫权则严正地回应说:“Wemuststand by collective interest of H.K.andnation(我们应站在国家及香港共同利益的立场上)。” 会上,针对某些议员指摘,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反驳称,宪法及《基本法》列明人大拥有释法权,而1981年人大常委会作出一个决议就指明,如果需要对法例进一步解释,或作补充规定时,人大可以进行解释。事实上,在有关问题上,本港的确有不同意见,而内地法律专家的看法也不同。因此此次人大释法是件好事,可以尽早将法例条文清楚界定,对政制发展工作的顺利展开有利。她强调“我们不可忘记,特区政府是不可约束中央是否释法,只能向人大常委会反映香港人的想法。”(陈晓钟) 相关专题:重温邓小平“一国两制”讲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