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特大火灾40余人死伤 主要责任人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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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11:38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4月2日电(卢晶海薇)造成四十余人死伤的海宁“2·15”特大火灾主要责任人陈建良、周和珍、卢珍宝、卢娟英,4月2日由检察机关以失火罪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查,于当日受理了该案。 陈建良等四名被告人均是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人。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03年3至4月间,被告人周和珍、卢珍宝、卢娟英经商量准备在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20组原“寄
检察机关认为,四被告人在已经预见到采用稻草、毛竹、布条等材料所搭建草棚具有易燃危险性的情况下,仍组织、聚集大量人员在这一危险场所使用明火从事“拜忏”活动,并轻信可以避免火灾后果的发生,以致发生特大火灾,造成40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别严重的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失火罪。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相关专题:浙江海宁发生特大火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