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西德兴市委书记吴祖国卖官卖工程被判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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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14:4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2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日前,江西省高级法院作出裁定,驳回江西省德兴市原市委书记吴祖国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的判决。 吴祖国2000年11月调任江西省德兴市市委书记。2001年8月,吴祖国收受德兴市某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某贿赂8万元。2001年至2002年间,吴祖国先后两次收受德兴市公安局原局长邵亚军(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贿赂共计4万元。2002年3月,收了钱后的吴祖国在
2003年11月17日,上饶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祖国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现金28.4万元,并为他们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吴祖国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日前,江西省高级法院作出裁定,维持原判。(作者:王慈生邓亚兵)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