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联办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决定有4个有利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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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20:0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26日电 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公室负责人,就今天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二00七年行政长官和二00八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发表谈话。 这位负责人说,今天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二00七年行政长官和二00八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确定:二00七年
该负责人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这一重要决定,有利于香港各界就二00七年特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二00八年特区立法会产生办法如何修改,展开理性讨论和逐渐形成共识,有利于香港民主选举制度在基本法的轨道上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维护香港市民的福祉和香港的整体利益。我们坚决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一决定,也相信广大香港市民一定会支持和拥护这一决定。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负责人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月二十六日的决定指出,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在香港特区根据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是中央坚定不移的一贯立场。随着香港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和进步,经过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居民的共同努力,香港特区的民主制度一定能够不断地向前发展,最终达至香港基本法规定的行政长官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和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中央一向重视和支持香港特区在基本法的框架下逐步发展适合自身情况的民主制度。我们坚决支持董建华先生为首的香港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一道,继续为此创造条件。我们坚信,有中央坚强有力的支持,有祖国内地作强大后盾,只要香港同胞团结一致,奋发有为,香港的明天就一定更美好!(据中通社) 相关专题:重温邓小平“一国两制”讲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