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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出台“六项禁令” 严重违反者可开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20:1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 翁阳) 中国海关总署今天于此间向社会公布了针对海关工作人员的“六项禁令”,对违规者海关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撤职直至辞退、开除等严厉惩处。

  据悉,“六条禁令”即日正式实施,其内容包括:一、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高消费活动。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二、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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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向管理相对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三、严禁收受管理相对人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礼物等。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四、严禁以打招呼等任何方式干扰办案。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五、严禁泄露海关业务秘密。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六、严禁参与、庇护走私。违者一律开除。

  海关总署在公布“六项禁令”时同时指出,海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纪律,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所在海关单位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的,必须追究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的责任。

  据介绍,“规定具体,惩戒明确”是“六项禁令”的显著特点。全国海关将根据“六项禁令”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六项禁令”之实施进行监督,为此海关总署专门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0一0——六五一二四0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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