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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布“海关人员六项禁令”和举报电话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20:1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8日电(记者张毅)海关总署28日向全社会公布“海关人员六项禁令”,并从即日起实施。违反禁令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撤职直至辞退、开除等严厉惩处,这是海关加强队伍建设、防患未然的又一重大举措。

  海关总署公布的“六条禁令”包括:一、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高消费活动。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二、严禁向管理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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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三、严禁收受管理相对人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礼物等。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四、严禁以打招呼等任何方式干扰办案。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五、严禁泄露海关业务秘密。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六、严禁参与、庇护走私。违者一律开除。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指出,全国海关将根据“六项禁令”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六项禁令”的实施进行监督,为此海关总署专门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010-65124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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