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禁止八类恶意乞讨 流浪乞讨人员明显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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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2:42 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 “五一”期间,沈阳市《关于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通告》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八种恶意乞讨行为在处罚之列: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的;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
依据《通告》,“五一”期间,各级公安、行政执法、民政等部门每天对重点街路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宣传、劝离和驱散。各区、县(市)也加强了日常巡逻和定点值守,在告知无效的情况下,将在繁华街路和交通要道进行强讨强要的人员劝离和驱散。巡警支队抽调60名警力在中街、青年大街等地实行步巡与车巡相结合的全天候巡逻,教育、训诫和驱散流浪乞讨人员50人次。同时,巡警支队还组织6个督察组,督促检查各单位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据统计,“五一”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万人次,执法、宣传车1500余辆次,劝导、驱散流浪乞讨人员1000余人次。 此外,市救助管理站还出动40人,到繁华地段和街口宣传救助管理办法,动员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7天内,该站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0人,帮助返乡109人,护送回乡4人,救治危重病人5名。 经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一些“重灾区”的流浪乞讨人员明显减少。5月9日,记者先后来到西塔街、太原街、北京街等流浪乞讨“重灾区”,查访两个多小时,看到不少警察和行政执法人员在巡逻。除了在和平区老道口大厦附近的立交桥下发现有两名妇女领着孩子乞讨外,没有发现其他乞讨者。西塔街附近居民吕先生说:“自从政府开始治理流浪乞讨行为后,白天西塔街上要饭的明显少了。不过,到了傍晚时分,就又有几名乞丐冒出来。对这种流浪乞讨行为,只有常抓不懈才能去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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