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公权力要远离商业拆迁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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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07:34 新京报 | |||||||||
昨日《新京报》报道,湖南嘉禾县拆迁风波经过新闻媒体的连续跟踪报道,整个事件如粽子一样被渐次剥开,这是一起公权力非法介入商业拆迁领域的典型事件。很难想象,一个1.5亿元的投资项目竟然没有公开招标,最终仅一家开发商竞拍,这样整个过程又有何公开公平可言呢?而且,这原本就是一起纯粹商业拆迁,作为本应维护普通民众利益的当地政府竟然以“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野蛮口号来为商业拆迁做后盾,严重损害了普通公众的合法权益。
拆迁工作向来是“老大难”问题,近年来之所以拆迁过程矛盾激烈,究其根源,不少是由于部分被片面的发展观冲昏头脑的地方官员为谋取所谓的“政绩”而频频越位使用公权力所致。 所以,问题的关键也正在于此,即要用制度来遏制可能被滥用的公权力。虽然刚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已经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人财产,但由于其原则性强、针对性弱的特点,使得其真正的精神并未被落到实处。故而,涉及拆迁问题的具体立法必须加强,诸如把公权力介入严格界定在公益拆迁领域、让独立的社会机构来评估拆迁的补偿金等问题都需要立法的具体规定。事实上,只有以完善的制度来遏制可能侵袭商业拆迁领域的公权力,并对这种违法行为课以严厉的惩罚,才能保证公权力不被异化为商业利益或者说政绩工程的工具。石毅(北京法学硕士)(来源:新京报) 相关专题:湖南嘉禾拆迁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