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领导建联席会议制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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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5:14 新京报 | |||||||||||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石磊)为期三天、历经粤港澳三地的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论坛与发展论坛”昨日在广州落下帷幕,“9+2” 政府领导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宣告了纵贯珠江流域的9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域合作就此铺开。 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昨天,在广州白天鹅宾馆,这份先前秘而不宣的3356字的“协议”终于在1100多名代表面前庄严宣读,当工作人员宣读的声音在会场里回荡,现场分外安静。主席台上11份“协议”正在等待11支笔在它们身上记录下历史的一刻。11名行政首长面带微笑一一落座,记者台上开始闪光灯频闪,快门声连连。 坐在一侧的澳门特首何厚铧和香港特首董建华两个人手已经激动地握在了一起,而另一边9省(区)的领导们则手拉手准备向大家致意,“9+2”区域内“一国两制”,连表达方式也体现了这点。当11双紧拉在一起的大手同时举过头顶,会场报以持久的掌声。 该协议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促进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区域合作的新格局,是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内地省长和港澳特首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同时,本次论坛建立了区域合作的三个机制:1、建立内地省长、自治区主席和港澳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区域合作重大事宜,协调推进区域合作。 2、建立港澳相应人员参加的政府秘书长协调制度。设立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区域合作日常工作。九省(区)区域合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由特区政府确定相应部门负责。 2、建立部门衔接落实制度。各方责成有关主管部门加强相互间的协商与衔接落实,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提出工作措施,制订详细的合作协议、计划,落实本协议提出的合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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