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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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6:54 深圳商报 | |||||||||
“9+2”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广深港高速铁路、珠三角城际轨道连通深港澳 【本报广州6月3日电】(深圳商报特派记者鲁军古国真)今天下午4时,“9+2”政府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至此,备受关注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
论坛签署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9+2”区域合作的宗旨、原则、要求和领域,确定了区域合作的机制,是推动区域合作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根据框架协议,“9+2”地区将主要在十大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具体合作领域包括:基础设施、产业与投资、商务与贸易、旅游、农业、劳务、科教文化、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值得关注的是,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9+2”地区将加快构建综合交通网络,逐步实现区域内交通运输一体化。在公路方面,将加强省际高速公路、国省道建设规划和港澳路网发展规划的衔接,加快跨省、跨境和出海通道的建设,构筑和完善区域公路交通运输网络;铁路方面,进一步完善区域内铁路发展规划,构建区域铁路运输快达网络。加快云南国际铁路、东南沿海铁路等列入国家发展规划的跨省(区)铁路项目的建设,加快广深港高速铁路、珠三角城际轨道的建设及与港澳的衔接;航空方面,加强各地航空公司间、机场间的合作,增加区域内飞行航线,促进区域内客货快速运送;航运方面,研究制订区域航运发展规划,促进区域内河航运、海运事业发展及与其他运输系统的衔接;加快港珠澳大桥规划、论证、建设进度。 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拓展合作渠道,《协议》明确了将建立包括内地省长、自治区主席和港澳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衔接落实制度等在内的协调机制。同时,“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将与联席会议有机结合,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泛珠三角经贸合作洽谈会原则上也每年举办一次。(更多报道见A2版) 作者:深圳商报特派记者鲁军古国真 相关专题:9+2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