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54人死亡的吉林市中百商厦火灾案今日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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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9:22 人民网 | |||||||||
人民网长春6月11日电 记者江山报道:今日上午9时,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火灾案在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4年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员于洪新在仓库吸烟引发大火,当日值班人员陈忠、曹明君擅自离岗,致使群众没能及时疏散,造成54人死亡,70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5月24日,吉林市检察机关对于洪新以失火罪提起公诉;对中百商厦总经理刘文建、副总经理赵平、保卫科科长马春平、科员李爱民以消防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对保卫科副科长陈忠、科员曹明君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 相关专题:吉林市商厦发生火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