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2-15特大火灾案开庭 7名责任人接受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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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19:38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春6月11日电(鲍盛华 宋军)震惊全国的吉林市“2·15”特大火灾案6月11日在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开庭,7名责任人接受审理。 6月11日上午9时,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吉林市“2·15”特大火灾案,法庭调查、举证和控辩双方辩论持续了9个多小时。据悉,此案将在近期正式宣判。
今年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现已查明,火灾是由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员于洪新在仓库吸烟所引发的。在此之前,中百商厦的火灾隐患没有及时得到整改,消防安全没有得到落实,商厦的管理者负有直接责任。火灾发生当天,值班人员陈忠、曹明君擅自离岗,致使民众没能及时疏散,最终酿成了这起悲剧。今年5月24日,检察机关根据责任性质,对于洪新以失火罪提起公诉,对中百商厦总经理刘文建、副总经理赵平、保卫科科长马春平、科员李爱民以消防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对保卫科副科长陈忠、科员曹明君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 相关专题:吉林市商厦发生火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