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香港人在广东贩毒180公斤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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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03:40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王华兵)3港人毒枭竟参加贩卖运输毒品180公斤,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院核准,深圳市中院在昨天举行的公判大会上,对3人宣判并执行死刑。 经审理查明,2000年10月21日,香港人郑邦祥准备运出海洛因70块,杜智源和港人杨来富接到通知后,于10月22日上午乘货柜车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村出发,中午到达藏毒地
另据了解,10月21日,郑邦祥还打电话给“细路”,指使其在22日接收一批海洛因,并告知了送货人电话。22日晚上9点多,“细路”将收到的海洛因交给前来接货的香港人林沛文。林沛文随即将装有海洛因的旅行箱放进出租车,但当他在准备离开时被警方抓获。当场缴获海洛因28块,净重19.3千克,可卡因7克、“摇头丸”17粒净重6克、自制手枪一支、子弹6发。仅一个小时后,郑邦祥在深圳市罗湖区一酒店就被抓获。 深圳中院认为,郑邦祥、杨来富藏有大量海洛因并准备贩卖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林沛文转运海洛因的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而他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依法应数罪并罚从重处罚。法院一审判处罪犯郑邦祥、杨来富、林沛文死刑。接判后,3罪犯不服,提出上诉,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专题:国际禁毒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