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超载使路桥每年损失逾4亿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18: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6月21日电 (记者张周来)记者17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获悉,超限超载已经成了广西路桥的头号“杀手”,目前广西多处公路、桥梁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路面损坏、桥梁断裂,每年因超限超载带来的经济损失超过4亿元。 广西桂林至全州黄沙河、桂柳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等公路受损最为严重,大量超限超载车辆的碾压和损坏使路面破碎不堪,断断续续的修补、重建一直没有停过,一些路段
自治区交通厅厅长黄华宽说:车辆超限超载已经造成道路运输市场扭曲,诚信水准下降,严重损害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目前,广西已成立了全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协调小组,接下来将结合全国统一的“治超”行动,突出重点,采取综合措施对超限超载车辆标本兼治。有关部门提出到2005年2月底,在广西全区市、县(区)范围内行驶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不超过全部行驶车辆的5%,到2006年12月底,力争全区范围内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的现象基本消除,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