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起车辆超载最高罚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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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6:0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罗暄实习生李晗)昨日,重庆市交警总队出台了集中治理车辆超载的实施方案,其中规定:集中整治的第一个月,对超载车以教育为主,不处罚;此后,将对单车超载每次处200元罚款,而对超载30%以上的则处500元罚款。 方案指出,从6月20日至7月19日是集中治理的第一阶段,治理重点是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超载车辆,对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的车辆暂不卸载,不处罚;对能够按规定卸载的超载
第二阶段从7月20日至明年2月28日,对所有超载车辆“该处罚的处罚,该卸载的卸载”。方案规定,对车辆超载超过2次(含2次)的,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还要对单车每次处200元罚款,对其中超载30%以上的处500元罚款。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