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行政审批再次削减137项仅存94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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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7:06 北京青年报 | |||||||||
经过北京市政府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的全面清理,市政府再次大刀阔斧砍掉137项,至此,本市仅存94项行政审批事项。 据市政府法制办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市政府对本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文件共设定行政许可事项231项。市政府决定,本市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保留94项,取消137
昨天,市政府有关部门紧急将经过清理后设定的行政许可保留和取消事项目录印发给各区县政府、市各委办局等机构,以在7月1日即明天起正式实施。 据悉,自2004年7月1日起,除市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外,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都将一律取消。同时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2004年7月1日后,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外,本市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如需设定新的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进行。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行政许可事项“大扫除”中,市公安局砍掉的项目最多,有32项。 同时,不少与市民生活等密切相关的事项,如:“外来人员就业证核发”、“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租赁许可证核发”事项,因为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设定行政许可权限的规定而被取消。同时,旅游区(点)等级评定、饭店、餐馆和商店旅游定点资格审核、旅游涉外接待合格证颁发、经营机动车维修业批准、开办游泳场馆批准等行政许可事项也都被取消。 “公章”少了,但市政府在通知中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从大局出发,认真做好清理结果的落实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并坚决防止出现由于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行政机关放弃管理职责,以致造成管理出现真空和混乱的现象。(来源:北京青年报) 相关专题:行政许可法7月1日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