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六类事项可设定行政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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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14: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李薇薇)办一个企业,搞一个工程,动辄需要几十个甚至数百个公章,行政审批事项过多过滥,给普通百姓带来诸多烦恼。将于7月1日施行的行政许可法对行政审批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规定只有六类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这六类事项分别是: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有
法律还规定,如果上述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相关专题:行政许可法7月1日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