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七一起将取消5成以上行政审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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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6:5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七月一日电(记者刘长忠) 《行政许可法》今天正式实施。记者今天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在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中,第一批国家质检总局取消一项,第二批取消六十一项,第三批取消五项,总共六十七项,占质检总局上报一百二十八项的百分之五十二以上。 据了解,经过国务院审改办的最终确认,国家质检总局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六十四项
——编制了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过程的十二个行政许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此十二个带有法律性质的文书将对规范行政许可的程序、期限、收费以及各个环节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针对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立的依据、许可的条件、许可的程序、实施机关、许可的期限、收费、格式文本等,初步完成了规范文本和程序的制定。 ——将进一步制定如何进行后续监管的措施,保证履行职能,保证做到不能只发证、不监管,或重发证、轻监管,必须把发证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后续监管做到位。 ——结合推行问责制,总局将建立一套完整的行政许可责任制,制定流程图,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职能,出现问题必须进行过错追究,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要求去做。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表示,国家质检总局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已经开展三年多;行政许可将作为质检系统进行质量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的有效手段,为企业服务、消费者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进一步服务经济工作和外贸出口工作。 相关专题:行政许可法7月1日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