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综述:淮河洪水亿元救灾款成“唐僧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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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17: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7月2日电(记者邬焕庆、周立民) 2003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安徽淮河流域发生自1954年以来最大的洪水。 百万受灾群众的安置和受灾地区的重建牵动着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心。洪水刚刚退去,2003年7月起,凝聚着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关爱的中央救灾资金就源源不断地下拨到灾区,至2004年2月,中央下达的救灾补助资金、蓄滞洪补偿资金以及建房补助资金等
然而,饱含爱民之心的中央救灾款,在一群贪婪“蛀虫”眼里却成了“唐僧肉”,随着中央资金的下拨,他们也开始了饕餮大餐…… 虚报骗钱饱私囊——阜南县曹集镇:贪墨蓄滞洪补偿资金“标本镇” 在2003年的特大洪水中,安徽淮河流域的一些乡镇作为蓄洪区遭受了巨大损失,在灾后的重建中,中央的救灾资金很大一块就是用于这些蓄滞洪区的补偿,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7月至2004年2月,中央共下达蓄滞洪区补偿资金4.1亿元。 这批本来用于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的宝贵资金,却被一些乡、村以虚报、重报损失的方法截取、私留。记者7月1日赶到阜南县曹集镇镇政府的时候,镇里的主要干部全部到县里开“七一”表彰会去了,一间挂着“曹集镇蓄洪区运用补偿办公室”牌子的办公室的门紧闭着。而就是在这间不起眼的办公室里,原镇“补偿办”主任兼镇财政所所长张后起,采取虚报水毁杨树250亩的手法,从国家补偿资金中骗取约10万元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镇里有张后起如此,一些村干部更是肆无忌惮:任郢村村支书王春红等村干部集体以自己或亲属名义冒报他人鱼塘损失,骗取国家补偿款3万多元;史国全、丁常青二人合计虚报水毁杨树106亩,骗取国家补偿款4万多元;这个村委会还向国家重复申报水毁损失1351亩,骗取国家补偿款53万多元…… 据初步统计,阜南县有关乡镇采取虚报、重报水毁损失方式,共骗取国家补偿款94万多元,其中曹集镇就占了72万多元。曹集镇成为贪墨国家蓄滞洪补偿资金的“标本镇”。 拖欠、挪用加挥霍——怀远县:救灾补助资金“黑洞” 洪水肆虐,受灾群众的吃、住成为最大问题。为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2003年7月至2004年2月,中央紧急下达安徽省救灾补助资金5.5亿元,用于群众生活补助以及购买救灾口粮、种子等。 但就是这么重要的救命钱,也被一些地方政府盯上,不仅拖欠迟发、无端挪用,甚至任意地挥霍。2003年9月,蚌埠市财政局挪用专门用于购买灾民口粮的资金100万元,用于某县的试点建房补助经费。而在这个市的怀远县,救灾资金更是沦入了一个拖欠、挥霍、挪用的“黑洞”: 至2004年2月,怀远县尚有灾民困难补助费30万元拖欠未及时给付,2004年1月收到的一笔4万元的救灾款一直拖着没有发放; 2003年10月,怀远县孝仪乡将一笔3万元的救灾麦种款挪用,用于乡政府开支; 2003年7月至2004年2月,怀远县常坟镇接收到用救灾款购买的800袋面粉、3500公斤挂面没有任何下发签收字条,款物去向不明; 怀远县双桥集镇张坝村数百万元救灾建房款,由村支书杨万金一人公款私存,所有工程支出单据只有收条,账面混乱不堪…… 初步统计、了解的情况已足见怀远“黑洞”一角,而据知情人士反映,类似怀远甚至比怀远更黑的“黑洞”在沿淮灾区的不在少数,许多救灾补助资金和物品的使用和去向根本就是一本无法查明白的糊涂帐。 降标准、劣建筑——怀远县、霍邱县:建房补助资金使用显巨大漏洞 2003年洪水过后,国家制定了淮河地区移民迁建的计划,以庞大的资金补助协助灾民重建住房、移民建房。200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安徽省移民迁建投资计划13.5亿元,已经到位的有8亿元。这么一笔涉及数十万灾民安居、需要精心周到安排使用的国家资金,在一些地方政府眼里不仅有利可图,而且可以随意处置。 2004年初,怀远县农行东庙营业所居然私自将400万元的移民建房资金转为3个月的定期存款,妄图窃取一笔数目可观的利息!不仅如此,从向国家申报移民迁建户数开始,一些地方就有意多报、滥报,仅阜南县、怀远县以及六安市的霍邱县就向国家多申报5103户,其中霍邱县高达2742户、相应多向国家申报补助资金4600多万元。少数人对国家资金的觊觎程度以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漏洞可见一斑。 记者6月30日在霍邱县新店镇黄岗村、城关镇荣西村的两个移民建房点看到,一些工人在新建的房屋里进行加装吊顶、加砌灶台等工作,霍邱县移民建房办主任汤长禄说,这是按照“新的建房补助标准”每户增加2000元而进行的改造和加工。事实上,也就是由于霍邱县一开始确定了每户8000元的建房标准(比规定的少2000元),1804户的360万元移民建房资金被“节省”了下来。 标准降低,必然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霍邱县姜家湖乡145户新建移民房,所建屋面局部不平整、凹凸不平,一些屋门变形,每户建筑面积比政策规定的竟然少5平米以上。 “砍头钱”为何会成为“唐僧肉”? 记者在淮河洪区几个县采访时,不止一次听到干部群众这样的论调:“救灾款是高压线、‘砍头钱’,谁敢动谁就是自寻死路!” 但是,沿路发现的一些肆无忌惮的贪墨、挪用、克扣救灾专项资金的行为,不由又让记者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的人,在面对众所周知的“砍头钱”时,毫不畏惧地伸手把它当成“唐僧肉”呢? 事实上,为了防止这些胆大妄为的蛀虫们盯上救灾款,中央以及各级政府都制定了详细的规章和管理办法,如资金发放“三榜公示”等,同时还有一整套财经法规为后盾,这些法规确实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救灾资金在运行上总体安全、到位、透明。 “制度在那摆着大家都知道,但一些法制观念淡薄的干部的侥幸心理以及国家对救灾资金的审计、核查还存有漏洞,促使这些人产生了勇气并‘前赴后继’。实际上,不光是救灾资金,只要是国家的拨款,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和干部几乎产生了狠捞一把的‘条件反射’,截留、挪用中央资金几乎已经成了一种普遍的做法和习惯。”霍邱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对记者说。 截至记者发稿时,安徽淮河流域洪灾救济补偿资金被审计机关清查出的一些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已经有一些处理结果,如曹集镇“补偿办”主任兼镇财政所所长张后起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依法逮捕,任郢村的村干部被撤职等。但是,人们想得到的结果和“说法”又似乎远远不止这些…… 相关专题:2003年审计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