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沈阳市的首次行政强制拆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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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23:16 沈阳晚报 | |||||||||
细心的沈阳市民可能都会注意到,青年大街文化路立交桥下盛华苑工地一直立着半截子筒子楼。破旧的筒子楼与热火朝天的工地场景和青年大街的整体景极不相称。7月5日,沈河区政府对盛华苑拆迁项目中的一个“钉子户”依法实施了行政强制拆迁。经过大约10分钟的劝解,此前一直拒绝搬迁的王某一家,终于从破旧的筒子楼里走了出来。据悉,这也是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沈阳市的首次行政强制拆迁。
青年大街上的破旧残楼 当日上午9时30分,记者随同有关部门来到青年大街文化路立交桥下盛华苑工地。记者在强制拆迁的现场看到,北侧为即将开业的家乐福超市,南侧、东侧和中间地段为热火朝天的盛华苑施工现场和售楼处,而西侧临近青年大街有一个残破的筒子楼。 记者注意到,楼的主体部门已被拆除,门窗毁坏严重,只剩下一个单元口供出入。破旧的筒子楼与周边的环境极不相称。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就是当日强制拆迁的目标。 “钉子”一年多没拔了 沈河区房产局龙世泽局长告诉记者,被强迁的住户姓王,是原沈阳工业学院职工。原来筒子楼内共有306户居民,沈河区盛华苑项目于2003年10月16日公告拆迁后,其他305户居民均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协议,得到了补偿后搬迁。只有王某一家提出过分的额外要求,经各方反复工作一直没有效果。龙局长表示,有关部门为了拔掉这根“钉子”,前前后后花了近一年时间,但该住户一直未与拆迁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拒绝搬迁。 今年年初,拆迁人向沈阳市房产局提出了拆迁行政裁决申请。今年2月25日,市房产局依法做出了书面裁决,并于3月4日依法向该住户送达了裁决。4月20日,市房产局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等社会各界代表,就该户的行政强制拆迁事宜组织了听证会。 6月初,市房产局申请对该户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事宜,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6月18日,市政府做出决定,要求王某在15日之内搬迁,如不搬迁,由沈河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对该户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当日,强制拆迁的通知书送到了王某手中。但15天过去了,该住户仍然没有搬迁。 强迁只花了10分钟 为了保护此次强制拆迁能够依法、顺利地进行,房产、公安、行政执法、卫生等10多个部门组织力量,来到强迁现场。沈河区成立的强制拆迁工作指挥部制定了周密的工作预案。9时30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陆续进入现场,搬迁时用到的铲车、搬家公司的搬动车辆均已开到现场,随时待命;为防止强迁时产生烟尘,工作人员把水管接到了筒子楼下。沈河区委、区政府领导顶着烈日,现场指挥拆迁工作。 上午10时,负责拆迁工作的沈河区房产局龙世泽局长及区拆迁办领导相继走进筒子楼,对被强迁人做最后的劝说工作。 终于,最后的劝说起到了作用,10时10分左右,筒子楼内走出了4人。随即,有关部门对该住户屋内的物品进行了清点登记。搬运工也立即进入筒子楼,将该住户放在屋内的桌椅等物品搬出。据悉,有关部门已为该住户准备了临时安置用房,其物品将被搬入临时安置房内。 依法行政强制拆迁 市房产局张强副局长表示,此次行政强制拆迁工作完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它也是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沈阳市的首次行政强制拆迁。 据悉,该筒子楼的产权单位为原沈阳工业学院,王某的住房为27平方米的一个插间,他是承租人。按照相关的拆迁规定,拆迁人按45平方米的面积,每平方米补偿其3030元。但该住户仍然提出额外要求,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2001305号)第十七条第一款、辽宁省人民政府颁实施的《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2145号)第14条及沈阳市人民政府颁实施的《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431号)第22条,沈河区进行了此次行政强迁。 “人性化”的行政强迁 记者在拆迁现场看到,此次行政强迁处处体现了“人性化”执法的一面。沈河区邀请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到拆迁现场,为了保证王某一家的安全,有关部门特意在强迁现场安排了紧急救护队,并指派行政执行工作人员负责照顾王某一家。 而在王某一家拒不搬迁的近一年时间里,他们家的水、电一直没有断;冬天,街道办事处的同志还为他家送去了电暖器。 张强副局长表示,此次行政强制拆迁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保护了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报记者 张 晶 相关专题:行政许可法7月1日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