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按《行政许可法》要求推出4个规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7:2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七月一日电(记者刘长忠) 自今日始,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新修订《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人士表示,这次推出的四个规章,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主要调整企业登记程序方面的内容,其制订和新修订的法规是《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在
据介绍,制定和修订这些规章的指导思想,一是着眼于依法规范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统一登记标准、统一登记程序、统一登记要求是这几个规章的主要精神;二是着眼于进一步转变职能,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服务。 相关专题:行政许可法7月1日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