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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政府施政过程中难免出错 要勇于知错就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10:28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7月2日电(记者郭立)政府在施政过程中难免出错,但是能够及时承认并且纠正自己的错误,仍然不失一个优秀政府的风范。重庆近来发生的一件事说明,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面对缺点和错误,要勇于知错就改。

  去年,重庆市有关部门出台文件,规定低级屠宰场产出的肉品不能到有高级屠宰厂的地区销售,由此引发了20多起“民告官”的法律诉讼,法院审理认定:有关文件的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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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撤销这个文件中的上述条款,并明确指出:新的文件中,不得再设类似条款。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总的方向是减少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把政府该管的事管好,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往往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做出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事情,有时甚至违反法律法规。这说明,一些地方政府的施政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

  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在犯了错误之后,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推卸责任,责任推卸不了就想办法找个“替罪羊”,让下级单位或者某个人“代为受过”,实在不行就装聋作哑,来个“冷处理”,让反映问题的人“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他们自始至终就是一条原则:绝不认错,永不低头。

  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是我们的既定目标。如果政府没有足够宽广的襟怀,没有敢于承认错误的勇气,不闻过不改正,就意味着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将要丧失一个又一个修正错误、完善自我的机会,不利于法治化进程。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政府在施政中勇于承认错误,知错就改,不仅是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的表现,也是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同样应当承担责任,还要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如果到了那个份儿上,政府部门想不认错都难。与其被当事人追究和问责,还不如勇敢一点儿,知错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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