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日起用治超信息系统 超载记录立马可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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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9:18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柯鸿海 通讯员老元佳李百芳) 记者昨天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为严格执行治超政策,规范治超执法行为,该局在公安内部网络开发了“广东交警治超信息系统”。从7月6日起,各地交警部门将利用该系统对查获的超载车辆进行检索,多次在广东省内行驶的超载车辆将受到严厉处罚。 根据国务院七部门制定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
据介绍,从7月6日起,各地交警部门将利用“广东交警治超信息系统”,对查处的超载车辆进行登记、查询和统计,路面治超执法实行信息化管理。该系统启用后,执勤民警可上网(公安内网)查询车辆超载记录情况,也可定期从网上下载超载车辆记录,还可随时通过电话或对讲机报车号给操作员上网查询。各地交警部门将根据记录情况,按照对第一次超载车辆只卸载不处罚,对第二次超载车辆卸载并处罚,对第三次超载车辆交由交通部门取消其营运资格的处理原则处罚。 省公安厅交管局还将定期把查处的超载车辆在报纸、互联网上曝光。同时,该系统建立了全省超载车辆数据库,保存了车辆超载的不良记录,对震慑和处理车辆超载行为将发挥很好的作用,并将有力促进治超工作开展。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