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质案:警方处理失当导致人质被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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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15: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北京消息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7月7日,长春市发生劫匪劫持人质案,人质和劫匪最终都死了(见本版7月8日报道)。不过这些天来除了悲剧本身之外,遇害人质家属和公众对此案中长春警方的质疑,更加令人注目。7月9日,央视《社会纪录》栏目的记者赴长春采访了人质丈夫姚立峰。 人质丈夫:我该自己去跟歹徒好好说说
姚说,被绑架以后,郭晶曾给他们的朋友打电话,在电话里喊“快救命”,朋友意识到出事了,于是赶紧给姚打电话。放下电话后,姚马上就给妻子打电话。“她当时接了,我估计是在手上拿着,她不敢怎么听,接了也没说话,就在那边又哭又喊的,也听不清什么,我就知道坏事了,赶紧打车就往那跑。”姚立峰说。 “我觉得我对不起我妻子,实际上我就应该自己去劝一劝,到现场跟歹徒好好说一说。但我无能为力,没有任何作为,导致自己的妻子死亡。”姚立峰说,他现在根本无法原谅自己,“作为一个男子汉,我连自己的妻子都保护不了,而且在妻子受到威胁、伤害的时候没有任何作为。” 悬念:先动刀还是先开枪? 警方:劫匪已动刀民警才开枪 事发后,警方当天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称警方是在犯罪分子“已经动刀向被害人脖子割去,喉咙已经割出血了,在刺向被害人颈部的时候,民警果断开枪射击,击毙了犯罪分子。”而郭晶的丈夫姚立峰对此说法却颇有看法。“这些讲话让人太寒心了。到现在为止,我都认为是警方的失误,(群众)都围观这么半天了,他(劫匪)已经习惯这么多群众围观,警察也不会开枪,因为一开枪,很可能会误伤群众,等他忽然发现两边已经没人了,全给撤走了的时候,他也该意识到要有什么事情发生了。如果像警方所说的,是歹徒先动手的时候,他们才开枪,他能做到这么充分的准备,他怎么就知道这个时候歹徒就要实施对我媳妇杀害呢?” 家属:警方先开的枪 据为郭晶做鉴定外科医生透露,人质颈部的致命伤呈Z形,全身共有7处刀伤。如果按照警方所说,劫匪正在划Z形的致命伤口和身上不同部位的7处刀伤,或者已经划完,这时警方开了第一枪,那么,这行动是不是太晚了。如果按照遇害人质的丈夫所说,警方先开的枪,那第一枪一定不是让劫匪致命的一枪。当地报道中称,警方先开一枪,随后连续开了3枪,那么第一枪和第2、3、4枪的间隔,就是劫匪用刀在人质身上划7刀所用的时间,这段令人质受到致命创伤的时间是不是又太长了呢? 警方专家:决定开枪那就提前打 《社会纪录》主持人:那么在犯罪分子已经动手行凶时选择击毙到底是不是最佳时机呢?记者采访了中国特警学院搏击教研室主任,杜振高。 杜振高:既然决定开枪了,那就是提前打,不要僵持已经是到了最后了你再开枪。已经晚了。指挥员是一个最关键的人物,他开枪不开枪完全由指挥员做主,这个决心呢是在之前下,不能说到最后了,人质受到破坏以后你再开枪已经没有用了。(日京/编制) 相关专题:长春人质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