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辆车齐唰唰右拐而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1:43 青年参考 | |||||||||
司机见了警察肯定要矮半截。 在北京官园立交桥有个出人意料的规定,白天从东往西的车辆禁止右拐。当不熟悉路的司机错过前一个右拐路口而冲 到立交桥下时,只有暗暗叫苦,要兜一大圈子才能回到原地。7月17日晚,离取消禁拐的时间只有10分钟了,一干司机决 定冒险蒙一回,五六辆车齐唰唰右拐而去。转过弯儿来才发现,一个警察正心平气和地候着。
“0分,100块。”警察就这样宣布了五六回——这几位都没有犯过规,没有被扣过分,这次愚蠢的右拐被罚10 0元。 这位警察有张胖胖的圆脸,经验丰富,刚瞄到司机眼神里闪出一丝疑问,不待对方开口,一大堆的说辞就堵了上去: 新的交通法规定,罚款从100元到2000元,如果不服可以要求复议,可以到马路对面的交管局去告,还可以打官司…… 边说还边往外掏法规的小本本。 说起来,圆脸警察的执法是规范的,是训练有素的。如果勉强要挑毛病的话——制订官园立交桥下禁止右转弯规定的 依据是什么?许多司机犯禁右拐,而警察也知道此地有“活”因而时常专门候着,正说明这个规矩或许有点毛病? 当然,这话司机是不敢问的。如果真有人问了,警方也会奇怪的:这是咱的一亩三分地,怎会有旁人插嘴?说白了, 尽管警察执法规范程序合法,但警察与司机是不平等的,警察就是管司机的,这一点是深入人心的。 警察代表的是行政权力,行政权力与公民当然是不平等的。比如:7月10日北京暴雨,许多车辆因道路塌陷或发动 机进水受损。这些损失谁来承担?其实,新的交通法也有说法: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未采取 防护措施,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相关职责的单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说法挺明白的吧,在北京这个大都市里,车主们每年为市政设施交着养路费,为地方政府交着车船使用税,出了 事不会没人管吧?车主们可以追究市政规划和施工部门的责任,也应该追究雨中警方出警不力未及时示警的责任,也许有车主 心里闪过这样的念头,但至今没有一例真正实施的案例。车主们自觉矮人一头,不敢对警察喊“0分,100块”。 在警方来说,虽然他可以依据交通法规踏踏实实地喊“0分,100块”,但在这同一部法规面前,对自家的约束就 看不见了——没见警方或市政部门出来说,这活儿我没干好,我召回,我赔偿损失。 在经济活动中,经常说到信息不对称。在行政和民事事务中,也有同样情形。比如这同一部交通法规,信息已经全部 公开了,但行政权力与公民依然不平等不对称。 相关专题:青年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