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把投资决策权划归企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0:11 青年参考 | |||||||||
中国政府计划将地方政府手中的投资决策权划归企业所有。该项改革措施旨在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根除数十年来政 府干预的经济弊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姜伟新日前表示,该项改革将简化私营及外资企业的审批过程,减小政府对企业的干预 。
中国国家领导人今年拒批了某些不合理的投资项目以抑制投资过热,因为有很多地方政府官员试图通过加大投资来刺 激本地区的就业和生产。 姜伟新称,根据新的政策,审批手续将得到进一步简化,大部分私人及外商投资项目可由地方有关部门直接批复,而 不必再报中央有关部门审批。但是,政府投资的项目仍需经由中央有关部门审批,以确保这些项目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 对核电厂、城市道路系统、机场、大型主题公园及汽车制造商的投资均须经由国务院审批。这几大类项目包括在放宽 投资规定后仍须获得中央政府核准的项目目录中。目录中仍须中央政府批准的很多项目都是根据投资规模或产量来定的。目录 涵盖了11个产业类别,其中包括农业、能源、交通、信息、高科技、金融、钢铁、水泥和铝。 依据新的投资体制,地方政府有权确认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环境和其他标准。对项目经济可行性的研究将留给民营和外 资开发商及其放贷银行等资助者。 相关专题:青年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