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征求民众意见拟立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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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7:0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上海八月二十六日电(记者许晓青)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今天证实,正在审议中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涉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在审议中存在一些争议,是否正式写入条例,还将征求此间民众,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意见。 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近日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草案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和“任何人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审议中该条款的可操作性引发了一些争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在一些西方国家已成为惯例,目前在中国内地却没有任何相关条文可循,且在日常消费中难以强制商家对“未成年人”进行身份认定,因此该条款受到一些置疑。 为解决该草案中与此相类似的一些“立法困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宣布,就该草案全文征求上海市民意见、并在此间中、小学开展大范围讨论,为期一个月,以体现立法的民主性和公开性。 相关专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