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监督干部选拔全过程 防止“带病提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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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7:4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庞惊涛)成都市将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以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全面贯彻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监督会议的精神,成都市将以《党内监督条例》和《干部任用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依据,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变事后检查监督为事中同步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唐川平出席会议,并就干部选拔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作讲话。
根据会议的部署,市委组织部将采取年度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对跑官要官的不能提拔,要严肃批评,必要时还要进行组织处理;对拉票、搞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制止,已得到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情节严重的提出给予纪律处分的意见或建议;对买官卖官、搞贿选的,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照法纪进行处理。在干部考察环节,要按照《成都市领导干部日常考察工作暂行办法》,采取年度考察、随机考察、专项督查、巡视考察、民主生活会、谈话谈心等方式,全面了解提拔干部的真实情况。凡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力,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或因疏于管理监督,使班子成员和下属多次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社会影响恶劣的,要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