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10月1日起采取新的驾驶证考试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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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4:3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以后,机动车驾驶人考取驾驶证的相关内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除了考试难度有所增加外,还新增加了一些考试项目。为了顺利实施这一政策,湖南省交警部门留出了5个月的适应期,规定从10月1日起完全采取新的考试办法。“十一”将至,记者昨日对公安交警部门和部分驾校进行了走访,希望能为读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大货”考试将暂停 “由于9米长的大货教练车暂时无法到位,所以从10月1日起,暂时停止大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二(桩考)、科目三(路考)的考试,直到各个驾校的9米大货教练车到位为止。”昨日,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副处长邓志刚告诉记者。 公安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71号令)规定,大型货车的考试用车应使用车长不小于9米,轴距不小于5米的重型普通载货汽车。然而由于此类货车的货源紧缺,目前长沙市尚没有哪所驾校配备。 据了解,以前各个驾校普遍使用的是长7米左右的教练车。猎鹰驾校负责人黄河告诉记者,71号令颁布后,目前全国只有一汽解放、北汽福田欧曼、湖北三环十通公司等有限的几家公司可以生产这种符合参数要求的大货教练车,由于全国的驾校都需要更换大货教练车,所以货源非常紧张。据保守估计,至少要到10月下旬才有可能买到这种车。 “71号令规定,要年满21周岁者才能报考大货(原规定为18周岁),同时取消了异地报考的规定,学员只能在户口所在地报考大货;加上大货的考试难度增加,造成学习大货的生源减少。”黄河说,“目前北京等地已经明确暂停大货驾驶证的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我们也已经向学员解释了暂时不能考大货驾驶证的原因,学员基本表示了理解。” 另外,根据公安部71号令,在路考中,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考试合格标准由原来的80分提高到了90分;报考其他准驾车型的合格标准也由70分提高到了80分。同时,理论和桩考的考试难度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理论考试的题库题由原来的700多道增加到了1190多道,这就要求学员具有更加广泛的理论知识;桩考车辆车长则由原来的3米多变成了不低于4米。这些变更都增加了考试的难度,需要驾校和学员在考取驾驶证的过程中付出更多的努力。 路考新增4项内容 根据公安部71号令,在汽车场内道路考试中,交警部门新增了4项考试内容,现在场内道路考试项目达到了9项。 新增项目一:通过连续障碍 这项考试的主要目的是考核驾驶人驾车通过连续障碍时,对各车轮行驶轨迹和内轮差位置的判断能力。据介绍,这项考试中设置的障碍为直径为0.7米的水泥圆饼,这种水泥饼的高度通常为小型车辆高6厘米,其他车辆高10厘米。以小车为例,这种圆饼障碍物共有6个,除第一个和第六个放置于路的中心线上外,其余四个都偏离中心线1米。考试时,要求考生驾车按照图示箭头标志,走波浪型路线通过。 在进行该项目考试时,要求除小型车用一档外,其他车型驾驶用二档(含)以上档位车速,将车子骑于圆饼上通过,车轮轨迹不得碰、擦、轧圆饼,并且不得超、轧两侧路边缘线。 新增项目二:通过单边桥 据介绍,过去的单边桥高为6厘米,现在则提高到了8厘米,大车增加到12厘米。目前岳阳考场的单边桥长4.5米,单边桥的考试主要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对所驾驶的车辆,能否准确运用方向,并对所有车轮位置的直线行驶轨迹的正确判断和掌握车辆不平行运行技术。 据介绍,今后的单边桥考试最大的变化,在于改变了以往考试中只需要一边车轮通过单边桥的做法,新增了一个单边桥。今后学员要右、左边车轮先后通过两个单边桥,而且两个单边桥之间有一个车辆轮距加一米的错位。 根据通过要求,机动车驾驶人要正确掌握方向,将两桥分别用左右边轮轧于轮下,平稳、顺畅地通过。通过时,小型车辆用一档(含)以上档位,其他车用二档(含)以上档位。 新增项目三:侧方位停车 侧方位停车非常具有实用性。以小车为例,要求学员准确地将车子停于右方一个长为1.5倍车长加1米、宽为车宽加80厘米的车位内。 根据考试要求,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在不碰、擦库位桩杆、车轮不轧碰车道边线、库位边线的情况下,通过一进一退的方式,将车子移入库中。 新增项目四:限速通过限宽门 该项目主要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在一定车速下对车身位置的正确判断能力,要求驾驶车辆将车速控制在不低于20公里/小时,将车辆从三门之间穿越,不得擦碰门悬杆。 据介绍,考试中,门宽等于车宽加60厘米,共设置连续3个限宽门,三门之间各相距3倍车长,1、3门设置于统一水平位置,2门与1、3门交错一个车宽位置。 根据要求,除了新增的4项考试内容之外,路考还包括直角转弯上坡路、定点上坡停车与坡道起步、百米加速减档、起伏路驾驶、曲线行驶等5项内容。 新闻链接 汽车、摩托车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部分) 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驾驶考试不及格: 1、考试小型汽车时不系好安全带; 2、气压不足起步; 3、不关好车门的; 4、起步时车辆溜动距离大于30厘米; 5、车辆行驶方向把握不稳; 6、当右手离开方向盘时,左手不能有效、平稳控制方向的; 7、有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现象; 8、换档时低头看档或两次换档不进; 9、行驶中使用空档滑行; 10、车速超过限定标准; 11、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以脚拖地; 12、对车身前后、左右空间位置感觉差; 13、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分离要领的; 14、对采用断气制动结构的汽车,重新连接时储气压力未达到一定数值而强行起步的; 15、方向转动频繁,导致挂车左右晃动的。 二 场内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 (一)通过连续障碍 1、不按规定路线完成的,考试不及格; 2、骑、轧一个圆饼的,扣20分; 3、车轮出路边缘线一次的,扣20分; 4、碰、擦一个圆饼的,扣10分。 (二)通过单边桥 1、其中有一轮未上桥一次的,扣20分; 2、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一次的,扣10分。 (三)直角转弯 1、车轮触轧突出点的,考试不及格; 2、车轮每触轧道路边缘线一次的,扣20分; 3、借助倒车完成的,扣10分。 (四) 1、行驶中轮胎触轧库位和车道边线的,扣10分 2、车辆在入库停止后,车厢出库位线的,扣10分 三 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及评判标准 (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及格: 1、不按交通信号或民警指挥信号行使; 2、争道抢行; 3、违反路口行驶规定; 4、违反铁路道口规定; 5、未留意、亦未遵照交通标志行驶; 6、违反分道行驶规定; 7、越中心实线逆向行驶; 8、行驶中骑轧中心实线; 9、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10、不按导流线方向行驶; 11、不按规定避让人行横道中的行人; 12、窄路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边行驶; 13、会车困难时应让行而不让; 14、不具备超车条件时,强行超车; 15、超车后突然切入行车道,引起后车紧急制动; 16、故意不让后车超越者; 17、发现危险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 18、行驶中未能观察亦未按其他车辆发出信号行车; 19、行驶中不能正确使用各种灯光; 20、以指定停车标志作标准,未能停在正确位置(纵或横大于1米); 21、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 (二)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 1、车辆保险杠未定于桩杠线上,前后超出50厘米的,考试不及格; 2、起步时后溜大于30厘米的,考试不及格; (三)限速通过限宽门 1、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通过的,考试不及格; (四)百米加减档 1、在百米内未完成规定加、减档的,考试不及格; (五)起伏路驾驶 1、通过障碍时车辆严重跳跃,致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离座的,考试不及格; 本报记者 千灵坡 邬伟 通讯员 海燕 相关专题:《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