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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宣判部督涉黑大案 首犯因九大罪名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7:4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喽罗2人死刑2人无期11人有期徒刑

  本报讯 被省公安厅、国家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大案的内江刘彬涉黑团伙案(本报曾报道)经内江中院审理,昨日上午一审宣判:刘彬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等9个罪名,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廖志国犯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抢劫罪等,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冯敬刚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没收个人 财产。其余14名被告人其中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1人分别被判处17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人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5岁的刘彬是内江市双才镇人。1999年至2003年期间,他组织、领导廖志国、曾天君、艾松桃、陈永苹等人以成都市青龙场等地为据点开设赌场,谋取非法利益。同时,刘彬涉黑团伙成员还在成渝及内江等地有组织进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故意伤害、非法买卖枪支、贩卖毒品、敲诈勒索、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记者高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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