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若发生死亡10人以上事故 领导不得晋升评优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02:56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 李慧燕 通讯员 邱雅清) 昨日,广州市政府通报了今年1~8月份的全市各类事故死亡总数为1270人,同比上升2.01%,针对这种情况,广州市将起草《广州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将追究责任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对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即不可晋升或参加评优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广州市在检查中共发现事故隐患3063项,目前已责令停 产停业达72家,取缔、查封65家。据了解,对今年以来发生的98宗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广州市安监局目前已全部调查完毕并拿出处理意见,对事故单位的罚款金额达100多万元。据统计,目前广州市共有“三小”场所15.7万间,广州市监局共检查21.7万间,发出整改通知书3.6万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4万间,停产停业4513间。 此外,在市安监局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中,经调查,目前广州市共有符合国家标准的重大危险源共565点。对这些重大危险源的分布,目前有关部门已选择了25家具有代表性单位,将其应急预案汇编成《广州市二十五家企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放给相关单位,以点带面推进广州市的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专题:中国政府以问责制处理失职官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