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粮库主任贪污挪用400万元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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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15:40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10月15日电 (苏勇 张琴)犯贪污、挪用公款、挪用资金和侵占罪的原重庆市涪陵区建设路市粮食储备库主任兰中建12日一审被判死刑。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43岁的兰中建是原重庆市涪陵建设路市粮食储备库主任,兼涪陵区众富粮油储贸公司董事长。兰中建在任主任和兼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从2001年下半年到2003年8月,以为单位办事的名义先后多次从单位出纳借出储备库公
法院认为,兰中建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所得赃款全部用于赌博挥霍,给国家和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判兰中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公司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此外,追缴被告人兰中建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共计348万多元。(完)(责任编辑:周庚虎)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