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道路交通安全立法大事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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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9:08 北京日报 | ||||||||
2004年6月28日,北京市政府办公会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7月2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8月4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8月9日至8月15日,征求意见稿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共收到电话、电子邮件、网上留言总计8855件次。 8月18日,法制委员会将市民关注度较高的两个问题确定为听证事项,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的损害赔偿问题;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载人问题。 9月3日,立法听证会召开,法制委员会听取了16位听证陈述人的意见。 9月29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统一审议,根据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意见,以及市民意见和其他各方面意见对草案做了进一步修改,形成《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修改稿)》。 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相关专题:北京“机动车负全责”规定遭质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