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救命钱究竟谁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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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1:51 北京晨报 | ||||||||
5月1日起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了“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交通安全救助基金”等解决医疗费拖欠问题的措施,确定了“有钱没钱先救人”的原则,但由于相关配套法规至今仍未出台,致使一旦肇事者逃逸或“逃单”,车祸急救医疗费就转嫁到医院身上。 案例——
车祸老人拖欠药费4万元 在北京市红十字会999急救中心,住着一些已经康复却无处可去的病人,李跃进老人就是其中一员。再过一个月,他在999的病床上就将整整度过一年。 李跃进是霍营地区的农民,去年11月27日,他被一辆桑塔纳撞伤,尿道严重损伤。由于事发在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前,李跃进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没有获得赔偿。通过半年治疗,他的生活仍不能完全自理。虽然可以出院,但999急救中心却不知道该将他送到哪里去。老人离异,前妻不管。老人的两个哥哥生活拮据,他们已垫付了8000多元医药费,目前还欠4万多元。 数据—— “999”每年被欠七八十万 记者从999急救中心了解到,在999每年接收的交通伤者中,有7%至8%的人存在拖欠医疗费用的情况,平均每年欠下的医药费大约有70万元至80万元。据介绍,这种因交通事故而欠费的患者,有的是长期压床的,有的是短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赔偿问题变得更复杂,受害人无人管的情况也有所增加。 疑问—— 交通救助基金何时落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者没钱或逃逸,该由谁来出钱治疗伤者?根据目前法律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但保险公司对事故中有酒后驾车或者肇事逃逸情节的,是不会赔付的。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的余凌云教授表示,由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尚未出台,第三者责任险只是一个商业险,而非法律险。保险公司仍然根据机动车一方是否承担事故责任来决定是否赔偿,这样就会导致一部分受害者得不到赔偿。 另一方面,如何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至今也没有明确具体的说法,“没人出钱基金出”便成了空谈,一旦碰上肇事者逃逸或者“逃单”,车祸急救医疗费就压在了受害者和医院的身上。晨报记者李康乐文并摄 专家说法 法规断档期应按旧法办 新法没有实施前,如果肇事司机不给钱,交警有权扣车,但是新法中取消了交警的此项权力。对于不给救命钱的司机,交警只能进行道义上的调解。 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的孙勇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大部分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由于保险赔偿环节没有理顺,导致了肇事者和受害者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对于已经投保的司机而言,他们承担了双重义务,一方面要交保费,另一方面还面临着巨大的社会风险。 余教授认为,只有建立健全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举例来说,如果肇事司机本身被撞得不省人事,怎么可能知道他的保险公司是哪个?这个时候就可以启动基金对其进行救治,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但是基金的建立恐怕需要一定的时间,余教授认为,基金也需要有完善的配套机制。比如西安的司机在北京撞了人,他的这部分基金如何启用、基金如何申请、如何拨款等,都需要各个环节的协调。因此,余教授认为,在新法旧法衔接的断档时期,应该允许交警按照旧的条例规定进行扣车等,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新旧交替中不断衍生出来的问题。 晨报记者 李康乐 相关专题:北京“机动车负全责”规定遭质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