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受贿200多万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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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9:58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10月29日电 广东省纪委近日严肃查处了河源市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受贿一案。 据查,卢建中在任河源市副市长和市委副书记期间,涉嫌收受他人钱物人民币200多万元、港币10万元,劳力士手表2块(价值港币4万元)。其中涉嫌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50多万元、港币9万元。卢建中还有滥用职权为其亲友非法谋利、嫖娼、包养情妇等严重违纪问
卢建中涉嫌受贿的主要特点是,利用组织人事权,卖官鬻爵。自1992年至2003年间,卢利用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便利,先后收受12人的贿赂共人民币100多万元、港币5万元,然后在职务提拔上对他们进行关照、推荐、安排。有的想得到提拔重用,给卢送上钱物,结果如愿以偿;有的受到卢在职务任用上的“关照”,事后送钱表示“感谢”。更有甚者,卢建中因嫖娼被犯罪团伙敲诈勒索,竟指使该市几名干部出资70多万元为其“摆平”。这几名帮卢掩盖丑行的“有功之臣”,后来都得到了卢的“关照”。 广东省纪委表示,当前利用组织人事权买官卖官、利用审批权以权谋私、利用司法权徇私枉法等案件,以及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案件,是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及党群关系的案件。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集中力量对上述现象进行查处。卢建中卖官受贿案只是其中之一,一些领导干部在这几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查处之中。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