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出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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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7:15 中国青年报 | ||||||||
找出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
同样是出现高速的经济增长和收入差距的拉大,一个发展中的社会却有走向“欧美化”和“拉美化”两种可能。就此而言,当前的我国社会正面临着挑战和选择。 在我们今天生活的社会中,收入分配差距在不同的人群之间正在不断地拉大。最底层为年收入不足两千元的贫困者,最高层则为财富能上福布斯排行榜的亿万富翁。而且这一局面的发展速度很快,就形成于过去的十多年中。 面对当前社会贫富差距已经过大的情况,有专家认为,当前民间日益增长的仇富心理是继续改革的障碍,要警惕平均主义的思想回潮,设法把“蛋糕做大”才是出路。但也有专家指出,中国人是“非患寡而患不均”的,当前的收入差距已经接近了警戒线,任其发展下去将会危及社会稳定,政府需缩小收入差距才能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行。笔者认为,讨论这个问题需要找出收入差距拉大的不同原因。 首先应当搞清的是:一个收入差距很小甚至趋于平均化的社会,并非等于分配的合理和社会的进步。正如改革开放前,那时人们的收入分配差距虽然不大,但社会生产力水平发展缓慢,社会长期处于商品短缺状态,数亿农村人口甚至连基本温饱都难以维持。在经历了二十多年改革开放后的今天,不论农村还是城市居民,低收入者还是高收入者,恐怕无人真正愿意为了缩小收入差距而回到当初那意味着普遍贫困的年代去。那么,面对今天收入差距越拉越大的现象,哪些是合理合法的分配不均,哪些则是非合理、非合法的分配不公呢? 今天,社会上较高收入者的形成因素是多元的——— 第一种是那些具备真才实学,依靠勤奋工作或是在市场竞争中做出业绩,因而也取得了较高收入的人们。他们中有在国家科技、文化、体育、教育等各个领域做出突出业绩者,还包括成功的企业家、工商业人士、出色的技术工人及各种各样的专业人士。 第二种是在国家财力增强的背景下,通过正常的政策制定和实施程序,定期为他们提高了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的公职人员,其中包括工作在政府机关、军队、政法系统及各国家企事业单位的人员。 第三种是在那些带有行政垄断特征的经营性行业中的从业者,如:电信、电力、金融、房地产、邮政、铁路、民航、公办教育、医疗等行业,这些行业的经营过程尽管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也是通过市场去售卖其产品和服务,但其高经济收益的取得是与行业特有的行政垄断地位联系在一起的。 第四种是用非法手段和在公共权力可以进入市场做商业交易的各种领域中获得高收入者。前者包括走私、逃税、制造假冒伪劣品等犯罪活动;后者则表现为用权力攫取财富。诸如,在各式的行政审批制度主导的活动中,在项目审批、物资调拨等方面,一些公职机构和人员通过“设租”、“寻租”获得高的收入。或使一些商业目的装扮成公共利益,在公共建设的名义下,用行政和法律手段严重压低拆迁和征用必须支付给农民和城市居民的成本,使经营者靠侵吞私人财产聚敛财富。以及在一些国企的经营、改制活动中,掌权者通过蚕食、侵吞社会的资产去获取高的收入。 需要分清的是,前两类因素产生的收入差距扩大,是改革开放的成果。一个好的经济体制恰恰需要有效的界定和保护这类高收入,特别是对其中的新科学、新技术、新物质和精神产品的开创者和各行各业中靠真才实学、努力工作来获得高收入的人员。对此,社会大众不会产生不满。 问题只是出在后两类因素所产生的高收入。人们是对官商垄断市场的不满,是对机会不平等的不满,特别是对那些滥用公共权力当上了暴发户者的不满,是对“掌勺人私分大锅饭”的机制中劫掠全民的财产产生出的收入差距拉大、社会分配不公的不满。普通人的不满并非出于为富不仁的旧观念,他们不是在患“分配不均”,而是在患“分配不公”。即人们不是在“仇富”,而是在“仇腐”。应当明确:只有这些因素下产生的收入差距拉开才是真正有悖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如若长期得不到制止,才会危害社会的稳定。 今天,我国的经济总水平虽然迅速地提高了,但在国内农村地区还有几千万的贫困人口,还有许多无法完成义务教育的失学儿童,大量农村居民的收入处于社会的底层,城镇地区还有数以千万计的失业人员和低收入者。而这一问题的症结并非在于收入差距拉大中的分配不均因素,而是在于机会不平等所产生的分配不公。尤其是靠滥用政府机构权力、靠偷窃和抢劫全民资产带来的分配不公。对此,就要求落实并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制约政府机构的权力、实施政企分开、破除经济中的行政垄断、严惩官员的贪腐行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而不是去赦免“企业家原罪”)给予非公有经济的经营者以国民待遇。 同样是出现高速的经济增长和收入差距的拉大,一个发展中的社会却有走向“欧美化”和“拉美化”两种可能。就此而言,当前的我国社会正面临着挑战和选择。 (首都经贸大学 兰纪平)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