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推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法警配八大武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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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1:5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孙思娅)北京法院系统今起将推行《法庭审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以应对因当事人情绪失控而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从而保障法院审判顺利进行。 应急方案针对刑事、民事、执行、提押和搜身检查五种程序中的13种具体情况作出,并给法警配备了“八大装备”,其中必须随身携带手铐、电警棍、对讲机和安检器,执行不同任务时相应配备灭火器、网枪、防刺手套和防刺背心。
《预案》突出了人性化、强制性和合法性的特点。 人性措施 当事人发病应中断庭审 强制措施 冲击法台立即押出法庭 在法庭宣判时,如果当事人突然冲击法台、威胁审判人员的人身安全,法警可用言语警告并伸手阻拦,对于不听劝阻的,值庭的两名法警可以一起上前制服当事人并押出法庭。 应急措施 人犯逃跑可以使用网枪 在提押时,法警采用一切可行手段制服脱逃人犯,并且特殊时还可使用网枪。在执行现场,法警需要配备灭火器以应对被执行人以自焚行为威胁执行人员或已经点火自焚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