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矿难善后工作结束基本赔偿金定为4.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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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19:28 新华网 | ||||||||
新华网石家庄11月30日电(记者杨守勇)记者从河北省沙河市得知,沙河市5家铁矿“11·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基本结束。目前,多数遇难矿工家属已领取赔偿金,正陆续离开沙河,返回原籍。据介绍,经井下全面搜救,沙河市“11·20矿难”目前至少造成68名矿工死亡。沙河市委宣传部长胡春兴说,由于这次火灾事故遇难矿工人数多,涉及矿山企业多,善后处理工作任务重,难度比较大。为使整个善后工作能够有序进行,沙河市成立了由市长姜桂莲牵头的善后处理工作小分队,下设若干个小组,接待所有遇难矿工直系亲
据介绍,除冻结矿主部分资金外,沙河市政府又筹集了部分资金,以保证赔偿金及时到位,按时发放。经请示河北省及邢台市有关部门,沙河市采取了“依法赔偿,就高不就低”原则,制定了赔偿标准:基本赔偿金为48000余元,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按每个家庭供养直系亲属实际情况计算。 到30日,已经升井的68名遇难矿工家属除1人家中没有来人外,全部签订了赔偿协议,领到了补偿金等。胡春兴说,遇难矿工遗体正在火化,预计近两天内将全部火化完毕,家属们正陆续离开沙河,返回家乡。11月20日,沙河市白塔镇5家铁矿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106名矿工被困井下。事故引起温家宝总理的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 相关专题:河北沙河铁矿发生特大火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