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多项规定防腐败 党政机关会计将被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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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5:12 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12月5日报道(记者 刘玉波) 为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腐败,济南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意见(试行)日前出台。按照部署,济南市今后将拓展党风廉政教育领域和阵地。把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摆在重要位置。 干部选拔任用将更“透明”
济南市将改革完善干部选拔提名办法和程序,进一步扩大透明度。逐步完善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党委常委会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 党政机关部门会计逐步取消 今后,济南市将逐步将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统管目标,全面实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建立资金结算中心,逐步取消党政机关的部门会计,设立报账员,切实加强财务监管。 机关后勤进一步“市场化” 鼓励各级机关在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等方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进行机关工作人员福利、津贴、公务消费等制度改革,解决机关工作人员收入分配不公和乱发钱物的问题。 所需劳务“政府采购” 为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济南市将实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逐步把各种办公用品、设备、公共设施及政府所需的其他商品和劳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网上办公范围扩大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部门之间尽快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济南市还将进一步甄别、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项目。 推进市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在加强行政监督方面,济南市将坚持对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督;确立以离任审计为基础、以任中审计为重点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对县(市)区、市直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推进市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专项审计和重大预算外资金的审计。 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通报 为加强社会监督,济南市将坚持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和群众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政策、重要活动、重大事项、典型案例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完善舆论监督制度,确保舆论监督客观、公正。推行“阳光工程”,扩大群众知情权。 “五类案件”重点查办 今后,济南市将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严重渎职失职等案件;着力查处新的经济领域案件;查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件;注重查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