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反腐败必须心明眼亮防止边腐败边升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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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2:14 京华时报 | ||||||||
12月9日是第二个国际反腐败日,湖北省委原副书记、省长张国光受贿案在天津结束一审。此案未像以往的高级干部腐败案那样引起太大反响,原因并非57万多元的受贿金额还不够多,而是舆论对腐败案件的关注已经从涉案金额的多少、腐败分子官职大小转向反腐败机制的灵敏度问题。 张国光案件一审前两天,典型的“三假干部”———全国特产经济办公室原主任曹
比如梁柏楠,他耗资百万元在乡下修建的祖屋富丽堂皇极尽奢华,他每年都要为自己、妻子、母亲和外孙女的生日大摆宴席收取四方“贡品”,他无论公差还是私旅每次出行必携妻同行甚至全家出动浩浩荡荡,如此等等早就引起了民怨,为什么大大小小的“有关部门”在10年内却看不见、听不到呢? 再如曹忠武,在他制造假学历、假履历、假入党材料骗取官职的过程中,也有露出马脚的时候。就在他调入辽宁省外贸总公司不久,组织人事部门很快发现他没有相关入党材料,但曹忠武仅用一句“可能原单位转档案的时候漏掉了”就蒙混过关了。 梁柏楠、曹忠武们腐败的蛛丝马迹昭然若揭,却不为有关部门觉察,表面看是责任心问题,实际上与反腐败工作中的思想认识有极大关系。前几年查处的个别腐败大案,由于牵涉干部人数众多,有人担心一律严肃查处会造成当地社会管理瘫痪,也有人声称“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所以办案中对受贿金额少又能主动交代问题、退出赃款的涉案者追究较少。这种认识和做法在当时就曾引起过思想波动,因为从根本上来说,它是与我们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追求极不相称的。 心明才能眼亮。无论以何种理由“抓大放小”地反腐败,都可能给腐败分子留下充足的活动空间。如此以来,先小腐而后大腐以至肆无忌惮地以身试法便不足为奇了。所以,反腐败工作中的一些违背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似是而非的错误观念必须坚决纠正。摘编自新华社12月9日电文/张建高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