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税系统推行派驻制 两权监督牢把廉政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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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4:3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我省地税系统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推行向基层税务机关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推动税收执法权、税收行政管理权“两权”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到今年年底,全系统纪检监察员共检查所以上单位500个,发现问题线索73条,提出监察建议371项,帮助建章立制348次,挽回经济损失135.4万元。 我省地税系统于1999年开始试点向基层地税机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改事后监督为
在实行这项制度中,规定派驻单位副职级领导干部,受派出局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基层地税机构双重领导,以派出局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为主,严查领导干部和税务人员以权谋私、以税谋私、徇私枉法,严重侵害纳税人权益等涉税违法违纪案件。如纪检监察员所驻单位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因税收执法不严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及恶劣影响的,除追究违纪者责任和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员责任外,还要视派驻纪检监察员履行职责情况追究其责任。实行这一制度,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监督、惩处、教育、保护的职能作用,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极大地促进了地税机关的行风建设。 (黄小勇 本报记者李伟)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