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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险逐步登陆全国 专家称只是保险业的噱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6:59 周末报

  【周末报报道】 “对于恐吓、绑架、勒索这样的恐怖事件,我能依靠的就是法律和自卫。社会大环境还是比较稳定的,不会让我觉得恐怖,我只是很担心会有什么意外,就像以前我没料到那个人会恐吓我一样。所以,有合适的保险产品,我会考虑购买,不单为了我自己,为我家人,也为我的企业着想。”

  说这话的时候,王先生的表情很平常。王先生是海口市一家电子民营企业的老板,从
业近20年,已积下了一笔可观的家业。在得知有保险公司推出了一款“经营管理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后,他很感兴趣,动作迅速地打电话进行了咨询。该险种俗称“绑架险”,属于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一种。其最大的特色是,提供了国内首创的绑架、恐怖活动等保险责任。获悉这个品种还没有真正在市场上销售,他有些惋惜,“保险公司的人告诉我,这个新险种他们还处在准备阶段。”

  这个险种尽管在海南省还没有开卖,但据说在河南省开卖后的短短20天内,就有300多人购买。根据保障内容的不同,保费最低为143元人民币,最高为3000多元,如果发生意外,最高可获赔130万元。记者还获悉,事实上,该险种已经在全国一些城市全面铺开,例如上周在苏州一露面,就引起了苏州市民的强烈关注。投保者如果要投保全面保险的话,那么最低保费为235元,最高为3392元,而仅“保险人遭绑架身故”一项的保额也从5000元到10万元不等。

  “有担心,所以会考虑购买”

  “恐怖的事情听多了,所以有些害怕。”王先生向记者解释他之所以关心这个险种的原因。他表示,今年以来就有一些商人遇害的惨案让他觉得“惊悚”,“今年6月凤凰卫视前副主席周一男惨遭灭门,7月四川明达集团董事长葛君明被炸……”

  其实,让王先生产生意向购买这个险种的一个最大的原因是,在他的从商经历中就有让他心惊胆战的事例。“两年前,我曾经辞退了公司的一名职员,以后两个礼拜我就接到了他的恐吓电话和恐吓信件。他要我给他钱,不然他就要烧了我的厂房,害其他职工,还提到了我的孩子。那一段时间,家里一直人心惶惶的。我出门妻子担心,妻子送孩子上大学我担心。后来,我报了案,又为家人请了保镖,在厂区增加了保安,才感觉安全一点。那个人被警察拘留教育了,后来就再没消息了,听说他已经到别的地方去了……”

  对王先生而言,“经营管理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是一个比较合适他的险种。“我既是家中顶梁柱,又是企业中的核心人物,若突生变故,无论是对家庭还是企业,所带来的伤害都是毁灭性的。绑架险无疑可以给我和家人一些安慰。”

  有他这样考虑的人不在少数。尽管有人表示,如果自己已经被人绑架,赔多少钱都没有意义了,但大多数受访的企业负责人都认为,如果险种合适,也可以考虑购买,毕竟这不仅是为了个人,也是为了企业整体着想。

  记者从推出该险种的太平洋财产保险海南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符荣鑫处了解到,根据保障内容,“经营管理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分为基本保障、中级保障、全面保障三类,三者可任投保人选择其一。基本保障有意外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三项保险责任;中级保障在基本保障的基础上,还包括烧伤、收入损失补贴和被保险人遭绑架身故三项保险责任;全面保障则在中级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到父母赡养、子女教育和被保险人配偶子女遭绑架身故三项保险责任。另外,无论选择哪一种保障类型,投保人都可以选择投保附加恐怖活动保障。保险公司会对投保人遭遇恐怖活动后受到的人身、财产损伤给予赔偿。如果投保人遇到恶意报复、绑架等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受到电话、信件、邮箱等恐吓伤害时,在公安机关认定的情况下,将获得太平洋财险的保险赔偿,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

  “很全面,方方面面的情况都考虑到了。”王先生这样评价。

  对于目前全国各地此险种的进展情况,太平洋财产保险总公司的一位姓崔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全国各地进展的情况都差不多。从总公司到各地分公司,他们还有一个与当地保监办协调的过程,完全推向市场则要看各分公司各自的进度。“这个不可能全国统一时间推广,因此也不会在短时间内全部投入市场。”

  “十年前,用一只手就可以数出哪些地方是危险的,不宜作为你的商务或休闲目的地;而现在你用一只手只能数出哪几个地方是相对安全的”。对全球恐怖活动如今的现状,全球性的风险及危机管理公司——克雷顿咨询公司营运副总裁StantonNeilsen的说法十分形象。

  据不完全统计,1990年以来,平均每年在全世界超过40个国家发生约15000宗绑架勒索案件。有专家认为,实际发生的案件可能比这个数字高出10倍,只是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被报道出来。

  也因此,保险业正逐渐把目光投向了恐怖活动,开设与此相关的各项险种。从西方一路而来,这股旋风已经登陆中国。无独有偶,今年4月,美国美亚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开设了“绑架及勒索保险”。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绑架及勒索保险”针对的是“到较不安全国家从事工程工作的高级雇员”,保的是在国外因恐怖活动而受到意外伤害;而“经营管理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针对的则主要是国内“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经营管理人员”。

  自12月初,“经营管理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被媒体曝光后,备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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