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布十大职务犯罪案例 检察院高官接受采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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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0:55 现代快报 | ||||||||
南京市检察院昨日向社会公布了2004年查办的十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例,反腐再次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话题。为此,记者昨日就读者关心的问题,与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刘志伟检察长进行了交流。 记者:检察院的统计数字表明,2004年南京查办贪污贿赂等5万元以上大案169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7.1%。为什么反腐年年讲,案件却一年比一年多呢?
刘志伟:立案数上升有很多原因,如立案标准改变等,但我觉得这并不意味着南京的腐败程度在增加。恰恰相反,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南京市的各级党委政府在不断加大反腐力度,积极保持干部队伍的廉洁纯净。另外,南京作为一个副省级城市,有些案件虽然是在南京立的,但其单位归属却不在南京,如在宁高校等。 记者:以往的职务犯罪中最常见的是“59现象”。而今年南京市查办的十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中,中年干部占绝大多数。这是否意味着一个新的犯罪动向? 刘志伟:的确如此。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反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确实有所下降。这与市场经济环境下,一些社会不良风气对干部的侵袭有一定关系,同时也对干部的任用提拔、以及提拔后的继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记者:本次公布的十大案件中,在宁高校就占了四件。为什么高校会如此集中地发生职务犯罪?有关部门应如何预防? 刘志伟:今年南京市检察院查办的20多起高校职务犯罪中,绝大多数是发生于学校的基建阶段。正是因为少数在宁高校的校内管理体制不健全,才使一些施工单位有可能以行贿的方式去拉工程。为此,市检察院多次与一些在宁高校召开联合会议,帮助他们查问题、提建议,同时把预防的触角伸到了南京一些基建量较大的中学,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发案。当然,2005年我们还将会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教育、卫生等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打击力度,特别是要重点加大对窝串案的打击力度。 记者:都说节日是腐败的“高发期”,您对预防节日腐败有何建议? 刘志伟:的确,今年南京查办的案件也表明,逢年过节是一些领导干部收受贿赂的“高发期”。如郑崇新的17次受贿中,有10次发生在春节期间。这足以说明,领导干部如何在节日中把握住自己,不患“节日病”,关键在于不能把“红包”、礼金看作是一种简单的人情往来,是“小节问题”,而要牢记“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我觉得,根除“节日腐败”不仅需要各种禁令,更要官员财产公开、政府行为透明公开、新闻舆论全程监督等一系列制度的支持。 快报记者 丁岚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