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规定新提副县级干部须到信访部门挂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10:4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邱曙东)在绍兴做官,得先过“信访关”。据悉,绍兴将首次实行“新提任副县(处)级干部挂职任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新提任干部最终能否上任,首先要看能否过得了“信访关”。 绍兴《市级部门新提任副县(处)级领导干部挂职任市信访督查专员的暂行办法》规定,新任副县级干部必须到信访部门进行实践锻炼,为期3个月。挂职期间要参与接待群众来
《办法》还规定,挂职期满后,信访部门要对挂职干部表现作出鉴定,鉴定材料经市委组织部审定后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正式任职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