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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提议设立公平委员会防止官员选拔暗箱操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08:4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发自北京的报道:长期研究官员选拔问题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吴江呼吁,警惕官员选拔中“天衣无缝”的“合法”,并倡议设立公平与申诉委员会,以解决监督渠道的缺失问题。

  吴江说:“黑龙江发生的马德集体买官卖官案暴露出的黑幕惊心动魄,这些人利用合法的程序做到了‘天衣无缝’,在表面上找不出漏洞。一方面我们在加强法制,另一方面
一些人却在利用法制,这实际上隐藏很深的问题。魔高一尺需要道高一丈。选拔干部的科学化和法制化都需要不断探索。”

  据介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是通过内部晋升和外部晋升(即公开选拔)两种方式选拔官员。中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选拔官员只是靠“内升”。这就带来两个问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广纳贤士,视野比较窄;容易造成暗箱操作,形成长官意志,自然会出现跑官和买官的腐败现象。

  吴江教授早在1987年就参与了中共政治体制改革的研究工作。他说,目前许多地方和单位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范围一般是三种类型:一是专业技术性比较强的副职领导,二是内部很难产生的年轻干部,三是班子结构需要的人才,比如妇女干部和民主党派人士。这三种方式一般都是在“内升制”不太好解决的前提下进行的,甚至把官员的公开选拔搞得轰轰烈烈。

  吴江认为,公开选拔官员尚在探索阶段,总体方向是正确的。领导干部公开选任制度的关键是落实好老百姓的四项权利: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这样才能解决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领导干部选任过程中的腐败问题。而这需要法制来保障,需要科学的方法来保障。

  吴江指出,公开选拔官员过程中必须接受监督和制约,当前比较薄弱的是选拔干部的监督制度。谁来监督、监督的内容程序、监督的方法手段,这些方面都需要加强。

  目前公开选拔官员过程中的考试权、考察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往往相互交叉重合,相互没有制约,也导致了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下的“阳光操作”。“我们能不能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起一个干部公平与申诉委员会,来解决申诉无门、监督不力的问题?只有让群众表达意志的渠道完善了,监督才会比较有力。”(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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