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原交通厅长石发亮受贿3200余万被开除公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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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9:52 中国新闻网 | ||||||||
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资料图) 石发亮(资料图) 中新社郑州一月八日电 (记者何晓聪)今天下午,记者从河南省纪委监察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交通厅原厅长、党组书记石发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已经查明,其涉案款物折合人民币三千二百六十七万余元。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给予石发亮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鉴于其行为涉嫌犯罪,决定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介绍,现年五十七岁的石发亮,自一九八三年起,先后担任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
经查证,自一九九二年以来,石发亮大肆收受他人财物,尤其从一九九六年至二00二年九月,在他担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其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插手高速公路招投标,为一些单位和个人牟取利益,涉案款物折合人民币三千二百六十七点三五万元。其中石发亮单独收受他人贿赂七百九十一点五二万元人民币,伙同其妻黄玉荣、妻妹黄玉芳共同收受贿赂一千一百三十六点零九万元人民币,接受他人款物折合人民币二百一十五点九四万元,另有一千一百二十三点八万元人民币的款物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据介绍,石发亮本人对查处的上述问题供认不讳。 发布会上,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员指出,石发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令人触目惊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对石发亮案件的查处,表明了河南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从严治党、严惩腐败分子的坚强决心。希望全省各级官员从石发亮及河南交通厅三任厅长“前腐后继”的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该官员表示,今后该省将继续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加强对各级官员,特别是高级官员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防止滥用权利,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