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评论:我们应该拿来什么样的反腐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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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11:20 红网 | |||||||||
作者:王威 今后,香港廉政公署的“喝咖啡制度”也将来到成都,纪检机关听到对某某官员有什么反映,便会邀请这位官员“聊天”。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市纪委、监察局与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意识,规范从政行为。(1月7日《华西都市报》)
目前,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涉及少数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发生。与此形成对比的是,香港和新加坡两地却是“亚洲少有的清廉政府典范”。在这种背景下,有人就提出借鉴新加坡和香港两地的某些反腐“经验”。除了这项“喝咖啡制度”以外,近来年还有“高薪养廉”、“廉政保证金”等所谓的“反腐举措”也打着“借鉴”、“接轨”的旗号被纷纷“拿来”。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反腐问题上实行“拿来主义”,对我们国家的反腐大业自然是大有裨益。然而,仔细分析不难发现,我们所“拿来”的多是维护公务员既得利益、为他们“量身定做”的举措,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屡屡遭到公众广泛的质疑与诟病。 就说“廉政保证金”吧, 这一制度的提出者和支持者都引用了新加坡和香港的成功先例,认为“廉政保证金”制度是这两地政府作风清廉的一个关键政策。但事实上,新加坡实行的只是公积金制度,由于“廉政保证金”需要庞大政府资金支持,就算富裕的香港政府也无力承担,也已经改成了公积金制度。而到了我们这里,“廉政保证金”实质上变成了给公务员发放数目不菲的“政府补贴”,而且实行“廉政保证金”的,目前还仅限于部分公安及工商税务等“强力部门”。不贪污、不受贿本来是做一名公务员最基本的“底线”,现在倒成了这些部门给自己发“重奖”的理由。 “给干部很高的工资,让他意识到自己的价值,不要轻易地去犯错误,而失去自己的职位。”这就是所谓的“高薪养廉”。其理由是,人家香港新加坡的官员拿了多少多少的薪水,所以才不会轻易涉险腐败。但是,他们忘记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我们的人均收入只是新加坡、香港几十分之一,我们官员与人口的比例高达1比30,数量之多在全世界又是名列前茅,如果按新加坡、香港的“高薪”水平来“养廉”,把全国的财政收入都拿来“养廉”也不够。还有,人家的公务员队伍高效精干、管理严密,而我们干部队伍素质却差强人意,象“三盲院长”“舞女法官”“三假干部”之类的官员,也值得我们花“高薪”来养吗? 至于 “喝咖啡制度”能否真的“像一柄反腐利剑将腐败遏制在苗头阶段”,自然也是不容乐观。香港廉署会经常请嫌疑人来“喝咖啡”以协助调查,请哪位官员“喝咖啡”,就意味着他要大祸临头了。喝咖啡之所以使腐败官员闻风丧胆,是因为香港廉署是最精干、最快速的“廉政特种部队”,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最有成效的反贪机构。而“喝咖啡制度”到了我们这里,会不会也变了味?如果这些官员们真的做了什么勾当,理所当然地要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喝咖啡”的提醒、预警会不会打草惊蛇?使得腐败分子毁灭罪证?如果纪检部门的人员素质不高,与腐败分子一起“喝咖啡”又会不会变成了沆瀣一气的“猫鼠会”?这样的疑虑并非多余。 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是:拿是有选择的拿,为我所用的拿,不亢不卑的拿。为了我们的反腐大业,我们要“拿来”的也应该是“招招见血”的反腐措施,比如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比如“贪一块钱也得处理”的“零度容忍”理念等等。如果“拿来”只是些断章取义的“花拳绣腿”,不仅不能防止腐败,还会纵容腐败、保护腐败甚至滋生新的腐败。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