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严厉惩治腐败 重点将查处各类权力寻租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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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7:5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11日电 最新一期的《瞭望》新闻周刊载文称,从去年12月2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纪委今年的工作部署来看,严厉惩治腐败的态势将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其重点就是进一步加大查处大要案的力度,严厉惩处各类权力寻租行为。 文章称,举凡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违纪违法的案件,重大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物资采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中共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直有增无减。 中央纪委、监察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继2003年严肃查处了十余名省部级领导干部以后,2004年又查处了一批省部级干部,其中有省委书记、省长、省委组织部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等高官。各级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真正做到了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无论职务高低,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在党纪、国法和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得到了切实的贯彻执行。(李一帆)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