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原工商局长受贿156万被判9年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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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1:29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获悉,被广州市纪委查处的广州市工商系统系列贪污受贿案之一——原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局长黄志荣受贿156.5万元一案有了一审结果。本月18日,广州市中级法院鉴于黄志荣有自首、立功和退赃的情节,对其以受贿罪轻判9年徒刑。 据了解,现年46岁的黄志荣是广州人,高中文化,2003年9月18日被刑事拘留,当月
另据悉,黄志荣案发的过程真可谓“拔出萝卜带出泥”。2003年6月,广州市纪委在调查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原局长胡志友、原副局长彭国喜、经济检查科原科长皮建清等人的违法违纪问题过程中,“意外”发现了时任番禺工商分局局长黄志荣严重经济违纪违法问题。该案涉及市工商局属下4个分局,共有5名正副局长、两名科长和两名一般干部职工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移送检察机关侦查起诉。 受贿事实 工程私包收下工头150万 2001年初,番禺工商分局拟对属下21个建制镇的25个工商所进行“五化”工程建设。番禺某建筑公司经理冯某获此消息后,随即找到时任工商局长的黄志荣要求承接该工程,一番讨价还价后,冯某承诺将按工程造价款的4%给黄好处费。 2001年2月,这项总造价为3288万元的“五化”工程建设系列合同就由黄志荣代表番禺分局属下的25个工商所与冯某的公司签订了。此外,在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黄志荣又把分局办公楼的维修、饭堂的改建、填土方、砌围墙等修缮工程也承包给了冯某的公司。 上述两项工程一共造价5000多万元,这么浩大的工程无疑给冯某的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冯某为此对黄志荣感激不尽,当然除了口头感谢外,还有“物质回报”。 据法院查实: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黄志荣分别在家中、办公室和某超市门口先后3次接受冯某送给人民币现金共计150万元。 6万红包放过两违规公司 2001年1月,番禺一电子有限公司因经营无合法来源的显像管、显示器被番禺工商局查处,并扣押了涉案的物品,该公司经理查某通过关系找到了黄志荣,两人一次在番禺区鸿福海鲜酒楼酒足饭饱后,查某适时地用茶叶罐送上5万元人民币,要求黄局长手下留情。几天后,该公司的被扣押物品果然被解除封存手续。 2002年11月12月,番禺工商局沙头工商所在一次行动中查封了该区市桥一家电子设备厂经营生产的赌博机,面临着巨额的罚款,该厂经理简某某立即展开“曲线救厂”,避开了工商所,直接找到局长黄志荣,先后两次到黄家中用水果篮送上15000元,要求黄“放他一马”。“有钱来当然好办事”,黄收下钱不久,这家电子厂被封存的物品就被解除了,同时巨额的处罚也被免除。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